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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氨溴索口服溶液
码
生产厂家:万源(福州)药业有限公司
包装规格:100ml:0.6g
包装单位:瓶
件装量:96
中包装:1
效期:2026-10-31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93979
生产厂家:万源(福州)药业有限公司
包装单位:瓶
药品规格:100ml:0.6g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93979
件 装 量:96
盐酸氨溴索口服溶液
100ml
万源(福州)药业有限公司
本品用于急、慢性支气管炎引起的痰液粘稠、咳痰困难。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氨溴索。化学名称:反式-4-[(2-氨基-3,5二溴苄基)氨基]环己醇盐酸盐。
口服。 1、成人及12岁以上的儿童:通常在治疗的最初2-3天,一次10ml,一日3次;然后减少为一次10ml,一日2次。 2、12岁以下的儿童。 (1)6-12岁儿童:每次5ml,一日2-3次。 (2)2-5岁儿童:每次2.5ml,一日3次。
极少数患者有轻度的胃肠道不适(如恶心、呕吐、消化不良、腹泻)及过敏反应(如皮疹,罕见血管神经性水肿),罕见头痛及眩晕等
1、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2、2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应避免与中枢性镇咳药(如右美沙芬等)同时使用,以免稀化的痰液堵塞气道。 5、本品为一种粘液调节剂,仅对咯痰症状有一定作用。在使用时应注意咳嗽、咯痰的原因,如使用7日后未见好转,应及时就医。 6、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对该口服溶液的活性成份:盐酸氨溴索或任何其它组份过敏者禁用。存在下列情况者必须在特定的条件和特殊的监护下使用本品。并且向医生咨询。即使以前曾采取过上述措施也应继续如此。存在肾功能不全或严重肝脏疾病者,服用本品要特别谨慎(如两次服用的间隔时间拉长或小剂量服用)。在某些少见的伴有过多分泌物的支气管疾病(如纤毛无力综合症)的患者,口服本品须注意,必须在医师的指导下服用,因为有可能引起分泌物堵塞支气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