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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孢羟氨苄胶囊
生产厂家: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包装规格:0.25g*12s*2板
包装单位:盒
件装量:300
中包装:1
效期:2027-01-31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9993045
生产厂家: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包装单位:盒
药品规格:0.25g*12s*2板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9993045
件 装 量:300
头孢羟氨苄胶囊
0.25g*12粒*2板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咽炎、中耳炎、鼻窦炎、支气管炎、肺炎等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本品为口服制剂,不宜用于重症感染。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羟氨苄。
1、成人常用量:口服,一次0.5-1.0g,一日2次。 2、儿童常用量:一次按体重15-20mg/kg,一日2次。 3、A组溶血性链球菌咽炎及扁桃体炎每12小时15mg/kg,疗程至少10天。 4、成人肾功能减退者首次剂量为1g(4粒)饱和量,然后根据肾功能减退程度予以延长给药间期。肌酐清除率为25-50ml/min、10-25ml/min和0-10ml/min时,分别每12小时、24小时和36小时服药0.5g。
1.恶心、呕吐、腹泻和腹部不适较为多见。2.皮疹、药物热等过敏反应,偶可发生过敏性休克。3.头晕、复视、耳鸣、抽搐等神经系统反应。4.应用本品期间偶可出现一过性肾损害。5.偶有患者出现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Coombs试验阳性。溶血性贫血罕见,中性粒细胞减少和伪膜性结肠炎也有报告。
1、在应用本品前须详细询问患者对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及其他药物过敏史。有青霉素类药物过敏性休克史者不可应用本品,其他患者应用本品时必须注意头孢菌素类与青霉素类存在交叉过敏反应的机会约有5%-7%,需在严密观察下慎用。一旦发生过敏反应,立即停用药物。如发生过敏性休克,须立即就地抢救,包括保持气道通畅.吸氧和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的应用等措施。 2、有胃肠道疾病史的患者,尤其有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菌药物相关性结肠炎(头孢菌素很少产生伪膜性肠炎)者以及有肾功能减退者慎用本品。 3、应用头孢羟氨苄时可出现直接Coombs试验阳性反应和尿糖假阳性反应(硫酸铜法)。少数患者的碱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转移酶,门冬氨基酸转移酶和碱性磷酸酶可有短暂性升高。 4、头孢羟氨苄主要经肾排出,肾功能减退患者应用本品须适当减量。 5、每日口服剂量超过4g时,应考虑改注射用头孢菌素类药物。
对头孢菌素过敏者及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或即刻反应史者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