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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硝唑片
码
生产厂家:新乡市新辉药业有限公司
包装规格:0.2g*100s
包装单位:瓶
件装量:400
中包装:1
效期:2027-01-31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1021536
生产厂家:新乡市新辉药业有限公司
包装单位:瓶
药品规格:0.2g*100s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1021536
件 装 量:400
甲硝唑片
0.2g*100片
新乡市新辉药业有限公司
本品适用于治疗肠道和肠外阿米巴病(如阿米巴肝脓肿、胸膜阿米巴病等)。还可用于治疗阴道滴虫病、小袋虫病和皮肤利什曼病、麦地那龙线虫感染等。目前还广泛用于厌氧菌感染的治疗。
本品主要成份为甲硝唑。
1、15%-30%病例出现不良反应,以消化道反应最为常见。包括恶心、呕吐、食欲不振、腹部绞痛,一般不影响治疗。 2、神经系统症状有头痛、眩晕。偶有感觉异常、肢体麻木、共济失调、多发性神经炎等,大剂量可致抽搐。 3、少数病例发生荨麻疹、潮红、瘙痒、膀胱炎、排尿困难、口中金属味及白细胞减少等,均属可逆性,停药后自行恢复。
1、对诊断的干扰:本品的代谢产物可使尿液呈深红色。 2、原有肝脏疾患者剂量应减少。出现运动失调或其他中枢神经系统症状时应停药。重复一个疗程之前,应做白细胞计数。厌氧菌感染合并肾功能衰竭者,给药间隔时间应由8小时延长至12小时。 3、本品可抑制酒精代谢,用药期间应戒酒。饮酒后可能出现腹痛、呕吐、头痛等症状。 4、严禁用于食品和饲料加工。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6、儿童用药:儿童用药参照用法用量项下内容。 7、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8、药物过量:大剂量可致抽搐。
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系统疾患和血液病者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