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橘红丸
生产厂家: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
包装规格:7.2g*12袋(水蜜丸)
包装单位:盒
件装量:120
中包装:1
效期:2028-03-31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53021289
生产厂家: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
包装单位:盒
药品规格:7.2g*12袋(水蜜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53021289
件 装 量:120
橘红丸
7.2g*12袋
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
清肺,化痰,止咳。用于痰热咳嗽,痰多,色黄黏稠,胸闷口干。
化橘红、陈皮、半夏(制)、茯苓、甘草、桔梗、苦杏仁、紫苏子(炒)、紫菀、款冬花、瓜蒌皮、浙贝母、地黄、麦冬、石膏。
口服,水蜜丸一次7.2g;大蜜丸一次2丸。一日2次。
口服。一次2丸,一日2次。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气虚咳喘及阴虚燥咳者不适用。 4、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5、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 8、自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结核、肺心病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并…[详情]